2.5 ppm 有毒嗎 ?

作者為鄧正賢 博士 (亞洲大學 保健營養生技學系教授, 感謝提供)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2008103日公布了最新的三聚氰胺 (melamin) 及其相關化合物暫定的安全及風險評估報告,其品項包括嬰兒食品及一般食品。(為了避免因原文的原意遭到誤解,有興趣者可參考網址http://www.fda.gov/bbs/topics/NEWS/2008/NEW01895.html)

 嬰兒食品方面,FDA仍無法訂出任何的標準,主要是基於三個原因,

1. 嬰幼兒的營養來源是單一的奶粉且是連續的食用。

2.可能同時攝取兩種以上類似三聚氰胺的有毒成分。

3.若是早產兒,其腎臟未發育成熟,可能會有更大的毒性。

故對於嬰幼兒食品設立限量值仍有太多的不確定性,但FDA認為若在奶粉中有檢出三聚氰胺不見得對嬰幼兒一定具有毒性。

一般食品方面 (非嬰幼兒食品),FDA經健康風險評估方法所得的結論認為標準在2.5 ppm下,並不會有任何健康上的疑慮。而且該結論 2.5 ppm的訂定前提是在最大的毒害狀況下,亦即在所飲食的食物中百分之五十都含有三聚氰胺,並以每日可容許劑量 (the Tolerable Daily Intake, 0.63 mg/kg body weight/day) 再提高十倍的狀況下((0.063 mg/kg body weight/day),比較通俗的說法其實是2.5 ppm已經是從嚴審定後的數值。

上述的文章,可能最顯眼的是FDA認為一般食品的標準仍應是2.5 ppm而且經風險評估專家暫定不會有任何健康上的危害。而如果回憶起來,而此2.5 ppm就是讓前任署長辭官下台的原因。事實上,雖然都是2.5 ppm,卻是有不同的意義。這是一種巧合。

前任署長談的是若以一定流程條件的液相層析紫外可見光偵測法 (LC-UV) 檢驗三聚氰胺,則奶粉中的三聚氰胺不得檢出,而其含量在儀器靈敏度的極限能力下考量,則一定是在2.5 ppm以下。而後者是FDA健康風險評估方法所得的一般食品標準值在2.5 ppm下,並不會有任何健康上的疑慮。

由於FDA是一個美國衛生權威的機構,其發布的風險值標準,是世界各國遵循的標準,若以此觀點考量下,似乎前署長的儀器偵測極限值 (LC-UV) 2.5 ppm 剛好符合目前FDA對一般食品經健康風險評估方法所得標準值 2.5 ppm。

然而這是FDA暫定的安全及風險評估報告,而且不包含嬰兒食品。台灣與中國的距離接近,有大量的中國產品傾卸進入台灣,故風險評估的暴露值可能會與歐美有極大的差距,且未來越來越多的科學數據發表,將會影響此限量數值,歐盟的標準甚至是全面禁止中國乳製品或只要是含中國乳製品15%以上的食物製品皆予以銷毀。而未來以政策管理的考量下應針對不同品項產品訂定不同的限量標準,而台灣地區的三聚氰胺健康風險評估是必須積極進行的。